成黔集團15萬噸/年礦物加工綜合利用項目建設施工第1次答疑澄清
作者:
日期:2025-02-13
點擊量:4660
視覺保護色:
成黔集團15萬噸/年礦物加工綜合利用項目建設施工
第1次答疑澄清
各潛在投標人:
現(xiàn)對本項目招標文件作如下修改:
序號
|
更正項
|
更正前內容
|
更正后內容
|
1
|
第一章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
本招標項目成黔集團15萬噸/年礦物加工綜合利用項目建設施工已由甕安縣發(fā)展和改革局以企業(yè)投資項目備案證明(2407-522725-04-01-148314)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貴州烏江實驗室科技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單位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
本招標項目成黔集團15萬噸/年礦物加工綜合利用項目建設施工已由甕安縣發(fā)展和改革局以企業(yè)投資項目備案證明(2407-522725-04-01-148314)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貴州烏江實驗室科技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單位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
2
|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12.1 第2項
|
2.影響到合同項下的服務范圍、質量和性能,或與招標文件有實質不一致,限制了合同項下招標人的權利和投標人的義務。即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設計費支付方式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一致。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xié)議。
|
2.影響到合同項下的服務范圍、質量和性能,或與招標文件有實質不一致,限制了合同項下招標人的權利和投標人的義務。即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工程款支付方式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一致。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xié)議。
|
3
|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13
|
當投標人的綜合評分相等時,以投標報價低的優(yōu)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以施工組織設計得分高的優(yōu)先;施工組織設計得分也相等的,以項目負責人闡述得分高的優(yōu)先;項目負責人闡述得分也相等的,以項目管理機構得分高的優(yōu)先;項目管理機構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標人或其授權的評標委員會自行確定。
|
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不超過3名中標候選人。綜合評分相等時,以投標報價低的優(yōu)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以技術得分分值高的優(yōu)先;技術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標人或者經招標人授權評標委員會自行確定。
|
4
|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正文1.1.1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本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設計進行招標。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本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施工進行招標。
|
5
|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正文1.11.1
|
投標人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設計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分包內容、分包金額和資質要求等限制性條件,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非主體、非關鍵性設計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
投標人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施工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分包內容、分包金額和資質要求等限制性條件,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非主體、非關鍵性施工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
6
|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正文1.12.2
|
投標人應根據(jù)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標設計方案等內容以對招標文件作出響應。
|
投標人應根據(jù)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標施工組織方案等內容以對招標文件作出響應。
|
7
|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正文3.6.3
|
投標人提供兩個或兩個以上投標報價,或者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一個報價,但同時提供兩個或兩個以上設計方案的,視為提供備選方案。
|
投標人提供兩個或兩個以上投標報價,或者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一個報價,但同時提供兩個或兩個以上技術方案的,視為提供備選方案。
|
本次修改內容如與原招標文件及公告有矛盾之處,應以本次修改內容為準。
貴州烏江實驗室科技有限公司
貴州貴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2025年02月13日